根据《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居民热用户居室温度低于供热温度标准时,经用户申请,供热单位应当按双方约定时间进行室温实测,实测记录双方签字。
经实测,居室平均温度低于供热温度标准、属供热单位责任范围的,供热单位应当予以维修,维修后室温仍然不达标,供热季结束后可按相关政策申请低温减费。低温减费操作时间为供热季结束后两个月内进行。
唐山供暖不达标退费细则,在线求解答
根据《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居民热用户居室温度低于供热温度标准时,经用户申请,供热单位应当按双方约定时间进行室温实测,实测记录双方签字。
经实测,居室平均温度低于供热温度标准、属供热单位责任范围的,供热单位应当予以维修,维修后室温仍然不达标,供热季结束后可按相关政策申请低温减费。低温减费操作时间为供热季结束后两个月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