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模拟投档。
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吉林省按高校在吉林省招生计划的100%、105%和110%提供模拟投档(静态)数据,供录取学校参照数据确定投档比例。招收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应在相应批次录取前将拟录取考生姓名、考生号、拟录专业以传真方式告知我院。
2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第一批A段应在105%以内,凡同一科类招生计划人数小于9人的按100%比例,同一科类招生计划人数为10人或大于10人,应控制在105%以内,凡大于或小于上述比例调档的,务必在吉林省该批次投档前函告我考试院录取管理组。);体育院校及专业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0%以内;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各批次在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全部投档。
3.正式投档。录取管理组投档人员依据招生院校提供的投档比例制定批量投档模版,经审核确认后正式投档。
4.特殊类型投档。自主招生、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空军民航招飞等特殊类型的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其它计划性质的招生(含机动计划、定向就业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等)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学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5、平行志愿的投档,根据高校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首先对全体考生分科类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对同一科类报考同一学校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投档,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因考试科目成绩差异排序靠后,并超出投档比例的考生,不能投档。非考生本人原因,不得接受招生院校退档请求。
6.顺序志愿投档,根据高校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120%比例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