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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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补偿:拆一补一,建基面积大于或等于房屋主体建基面积的按房屋主体建基面积计算至四层面积给予复建补偿安置;不够计算至四层面积的,可以购买权益建筑面积补至四层;超出计算至四层的面积(四层以下〈含四层〉阳台、飘楼除外),按相应标准给予材料损失费补偿。

(2)货币补偿:按房屋合法面积以15000元/平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3)临迁费:30元/平/月。

(4)签约奖励:20000元/栋,在通知期限内交房,给予20000元/栋搬迁奖励。

其他答案

补偿标准4500元/平方米。开发商按每月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村民临时安置补助费,商铺将按每月30元/平方米给予临迁费。

如果村民已签约并按时交出房屋的,可以获得2万元的奖励;家具家电补偿1万元;搬迁费“一出一进”补助2000元;村民签订协议后可预支一年的临迁费。此外,村民房屋的附属物(树木、铁棚、围墙等)都有相应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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