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文化总分是指考生参加高考所得的文化考试四科成绩之和,即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和文科(理科)综合成绩之和。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分。
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4门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