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足球规则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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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儿足球比赛规则:(一)各参赛队可以穿自己的球衣,也可以穿各班统一的服装。

(二)比赛用球由组织方提供,经双方同意后,也可自行提供。(三)各队伍应严格按照组织方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须提前向组织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更改。 2.换人规则: 比赛中,换人次数不限,无须在死球时进行,与裁判示意,被替队员便可下场,下场后替补队员方可上场。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它队员。 3.比赛开始: (一)比赛各队须提前20分钟到场热身,开赛前10分钟由主裁和边裁进行队员名单登记,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 (二)比赛开始时,双方用掷币方式选定场地和开球权,由胜者选择场地或开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方的一名队员开球。在球踢出之前,双方队员必须在己方半场内,而且开球队的对方球员必须离球至少3米。皮球向前滚动,比赛即为开始。开球的队员在球未被其它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三)当攻入一球后,由失球方队员按上述规则的方法重新开球继续比赛。(四)中场休息后,双方应交换场地。 4.犯规判罚:(发球、任意球守方均需退守三米以外) 直接任意球(攻方可直接得分,守方可加派两人墙)。(一)踢或故意踢对方队员。 (二)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前身后,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三)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四)故意冲撞对方队员。 (五)拉、推对方队员。 (六)当对方队员正踢球或正欲踢球时,倒地铲球。 5.守门员发球只可用手抛。 6.比赛结束:裁判及领队须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有异议,领队需当场向组织方提出,由组织方做最后裁定。 7.比赛时间由裁判员掌握。 8.一队员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运动员红、黄牌在整个联赛中均有效。对有严重违反纪律情况的,严惩不贷。 9.因天气等意外因素影响而无法比赛,主办方会以事先指定的方式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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