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独立性的尊重。
只有独立的人才能享有自由。儿童的好动性是他的特色,大人不要横加干涉或禁止。
(2)、肃静与活动。尊重儿童的独立性,并非让他为所欲为,且不可让孩子以为安静、顺从、听话、被动就是好事;而活动或工作就是坏事。
(3)、精神胜于方法。蒙氏希望她的学生不要“主动”的想去“教”孩子,应该做个“旁观者”来注视孩子的一切行为。
(4)、个人自由先于社会纪律。自由第一,秩序只是其次。传统教育强调“群性”,而蒙氏注重“个性”。
(5)、童年期的秩序感。蒙台梭利发现儿童的行为特征之一,就是秩序感。儿童本有顺乎自然的秩序感,只是大人以“权力”予以弄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