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的重点,在很多年前我就有了答案,不是知识,也不是道德,而应该是美好而坚强的心灵以及社会的现实:即想办法告诉受众,你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一个选择,包括你的感性,也只是更改的不同表达形式而已;既然是选择,就有得失(物质与精神双方面的得失,不局限于物质),要树立起所有行为皆是选择,都是有所得失的理念。
最终知道了所有的得失,才能够撇开得失,撇开所有相对性的概念,最终获得与动物不同的人性,并且在未获得人性前,也会很好的规范自己的行为,引导自己往自己需要的方向发展。例如:有了这个理念以后,受众(可能是孩子,也可能是其它人)会知道,杀人可能有良心的谴责或者法理的惩罚,也会有短暂的快乐?再例如,不努力思考,学习新知识,你获得的是短暂偷懒得到的快乐,失去的是以后有个更好的求职、交友平台的机会。明白了得失后,去选择,会得到自己长远来看,更想要的,推动的可能是眼前的快乐。长此以往,甚至能超越世俗相对性的概念,如美丑、善恶、是非,而能够以一颗平、直的心去生活。以上是我思考后教育的重点,也是目标。既然目标有了,达到目标的要点,也就是方法呢,到底是直接告诉受众知识,还是告诉他方法?古语有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是不是真这样?夫子说过:因材施教;也说过:以身教不以言教。中西方教育学家关于教育的要点,说了太多,到底哪个是根本的?知识体系在完善,教知识,会过时;人生阅历在丰富,教方法,会失势。最近看知乎,突然想起这个问题,灵光一闪,算是得到了自己满意的答案:激发受众的兴趣。兴趣可以陪伴人很长的时间,方法对每个人不一定适用,但是兴趣是每个人的吸引力,是一样的。只要有兴趣,自己会摸索方法,会渴求知识,这样鱼和渔自己都能得到了。又想起夫子的话: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今天又有更深的感触了。古人诚不我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