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筹管理办法》规定,经国家统筹的省、直辖市,应缴纳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以占用的耕地类型确定基准价,以损失的耕地粮食产能确定产能价,以基准价和产能价之和乘以省份调节系数确定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取标准;
具体如下:
产能价:每亩每百公斤2万元;
省份调节系数(五档):
二档:天津、江苏、浙江、广东,调节系数1.5;
三档:辽宁、福建、山东,调节系数1;
四档: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调节系数0.8;
耕地出让收费标准急求答案,帮忙回答下
根据《统筹管理办法》规定,经国家统筹的省、直辖市,应缴纳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以占用的耕地类型确定基准价,以损失的耕地粮食产能确定产能价,以基准价和产能价之和乘以省份调节系数确定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取标准;
具体如下:
产能价:每亩每百公斤2万元;
省份调节系数(五档):
二档:天津、江苏、浙江、广东,调节系数1.5;
三档:辽宁、福建、山东,调节系数1;
四档: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调节系数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