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宅基地修建新房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具体的要求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通用的建议:- 需要申请宅基地批准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申请审批时,需要提交面积、层高、户型结构、四至等基本资料以供审批参考。- 建房时需要带图审批、带图施工、带图验收。- 建筑放样、基槽验收、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环节需要到场。- 提供"一村一风貌"农房设计通用图集供农民选用,农房的基底面积、色彩、高度、体量、立面、材质、门窗、勒脚、间距、庭院等要素均有明确的管控要求。此外,浙江还开发了"农房浙建事"系统,农房从建房审批、设计施工、验收发证、使用安全、经营流转、拆除灭失等全部上网,可办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