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义务教育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实施一定年限的普及的、强迫的、免费的学校教育。
这种教育要求社会、学校和家庭予以保证,对儿童既是应享受的权利, 又是应尽的义务。我国《宪法》第l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