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补偿:应当支付已经发生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支付未到期的经济补偿金,一般计算方式是每工龄一月工资的两倍,也可以参考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规定;在结算劳务派遣工作时,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和节假日工资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适用于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了社保和公积金等福利的正常劳务派遣关系。如果是非法劳务派遣关系,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同时,不同地区的政策法规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补偿标准还需要参考当地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