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安在工作、执勤(参加集体活动)训练和上课时,必须按规定着统一的制式服装,同时,戴正帽子、帽徽、上岗证,扎好武装带(腰带)。
着春秋装时,应扣好衣扣,打好制式领带。武装带必须扎在上衣的第四与第五纽扣之间(春秋装与冬装在第二与第四纽扣之间)。
2、执勤人员着装时打领带;警棍佩在武装带的右后侧,棍头朝下,对讲机佩在武装带的右前侧,武装带必须扎紧,不得松动。
3、保安着服装时,必须举止端正,精神饱满,不得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在执勤和路上行走时,做到手不叉腰,不得放在裤衣袋内,不得边走边吃零食、吸烟;不得穿拖鞋或赤足,不得互相达肩挽背、嬉戏打闹;不得有不文明的举止。
4、保安着服装时,只准佩带公司发放的徽章;不准戴耳环、项链、戒指、手镯等装饰品;不得描眉、涂口红、擦胭脂、染指甲。
5、保安着服装时,头发要整洁,男保安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不准留胡须;女保安不准留披肩发。
6、保安必须爱护保安服装,经常保持干净、整洁;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出租或借给他人。保安在执勤、训练和上课以外的业余时间一律不得穿保安服装;保安服装不得与军警服混穿。
7、保安着服装执勤时,不准穿运动鞋(女保安可穿半高跟鞋)。8、保安如有违反着装规定的,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