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是针对有身体、智力、感觉、情感和社交等方面的残障、缺陷、异常或障碍的学生所提供的教育服务,旨在帮助他们获得与普通学生同等的教育机会和发展空间。
特殊教育的分类和功能如下:身体残疾类特殊教育:针对肢体、听力、视力、语言等方面存在残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辅助设备和技术支持,帮助他们获得教育机会和自主生活能力。智力残疾类特殊教育:针对智力障碍、智力缺陷、智力发育迟缓等学生,提供智力开发、认知训练、语言交流、生活自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以促进他们的自我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情感和行为障碍类特殊教育:针对情感和行为障碍、多动症、自闭症、情感不稳定等学生,提供行为管理、情感疏导、社交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教育和支持,以帮助他们掌握自我情感管理和社交技能,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多重障碍类特殊教育:针对身体、智力、情感、行为等方面存在多重障碍的学生,提供综合性的特殊教育服务,满足他们在多个方面的教育需求,帮助他们实现自我发展和全面融入社会的目标。特殊教育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使残障学生能够获得与普通学生同等的教育;促进残障学生的自我发展和全面融入社会的能力;提高社会对残障学生的关注和支持,加强残障学生与社会的互动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