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广义分类是按某种特性进行的生物类群划分,狭义的分类是对一个生物类群从系统发生的角度进行地位划分。
“分类”是按某种规则划分。说明如下:
1. 广义分类方面,我们可以根据某种特性进行划分(非系统发生方面),如根据植物形态可划分木本、藤本、草本,又如根据生物生存环境可划分海洋生物、陆地生物。
2.狭义分类方面,我们根据生物类群系统发生来划分,产生界、门、纲、目、科、属、种等。
3.动词词性的“分类”,此时与生物类群无直接关系了,就是一种研究行为。
二、类型:类型是强调共性。
1、由各特殊的事物或现象抽出来的共通点。
2、逻辑演算中关于主目的不可兼的分类谱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