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北江中学(一)普通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12分。
(二)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550分;田径类中英数三科总分不低于180分,田径类专项成绩达二级运动员等级或省级比赛前八名中英数三科总分可降低到150分。
二、韶关市第一中学(一)普通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84分。(二)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450分;体育类:300分。
三、韶州中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32分。
四、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公办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21分。
五、广东北江实验学校(公办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05分。
六、录取资格条件(一)广东北江中学和韶关市第一中学的综合素质评价30个项目中B级以上(含B级)需达18个以上(含18个)。(二)广东北江中学和韶关市第一中学录取新生的生物、地理科成绩均需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招生学校对特长生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生物、地理科成绩均需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成绩总分相同、录取名额不足时,为确保招生的公平性和不超计划录取,首先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如果综合素质评价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比较,最终确定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