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岳麓区市属小学的入学条件(一)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须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
(二)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生源排序注册入学。排序顺序:
1. 有户有房。
2.有户无房(第一类)。
3.有房无户。
4.有户无房(第二类)。
5.无户无房。(详细内容请阅读生源排序原则)如遇到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情况,学校进行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三)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区教育局教育科调剂安排入学。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之间必须是祖孙(女)、父子(女)、母子(女)关系,否则不能享受该套房的入学指标。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无房产且不在长沙城区居住和工作,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回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可凭市征收办备案的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自愿选择在原被征收房屋的学区或新居住地的学区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