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全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在录取时,严格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学生报考志愿、生物地理成绩等级和中招成绩,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若考生中招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生物、地理两门学科成绩达不到C(含C)以上等级的,不能被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市区、县为单位分别划定,市区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体局划定,各县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划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新审批学校需在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得学校代码,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后方可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