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儿童,随着其动作和认知能力的显著发展,他的探索欲望和自我主张越来越强烈,独立性和自主性也相应发展起来,幼儿初步认识到作为个体的“我”以及“我”的力量,但他们的欲望和要求常常遭到父母的禁止和限制。
欲望、自我主张遭到阻止的幼儿则用反抗和拒绝行为来表明自己同别人的意志之间的冲突,他们不仅拒绝成人的命令和要求,甚至拒绝成人的帮助,事事要“我自己来”,这种持有强烈的自我主张,以及对别人的命令、要求、帮助予以拒绝的态度,称为第一反抗现象,这个时期称第一反抗期。这一时期教育的意义包括以下几个:1、家长应及时抓住这一时机对孩子的某些行为给予适当的鼓励,以促进孩子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动作技巧、能力的发展。
2、家长要助孩子发展一臂之力,对孩子的反抗行为既不能一味地满足,也不能过多地限制。
3、父母在了解了孩子的“反抗期”特点以后,最重要的是要注意因势利导,从旁协助,给予正确合理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