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的法律类别主要包括普通法、习惯法、法令法和公法。
普通法是英国法律体系的核心,它是通过法官的判决和先例来形成的法律规则。普通法的特点是以案例为基础,法官通过和应用先前的判决来制定新的法律原则。习惯法是通过长期的实践和惯例形成的法律规则,它是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社会习俗和惯例来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体系。法令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则,包括法律、法规和条例等。法令法是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公法是指调整国家与个人、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则,包括宪法法、行政法、刑法和国际法等。公法是国家权力的行使和限制的法律体系,保障公共秩序和公民权利。这些法律类别在英国法律体系中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英国的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