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学院2003年软件工程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的落榜生(即总成绩为应届生272分、非应届生267分且单科成绩为38 (57)分以上者),可自愿报名调剂录取到我校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学习(并可跨校进行录取)。
具体条件如下:1、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专业,可不参加考试。报名时只收调档费100元。
2、报考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专业,只参加复试(面试)。报名时收调档考试费200元。
3、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上线的,可免单科考试,并参加复试(面试)。报名时收调档考试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