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九条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的“三对口”原则。
即学龄前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三对口” 1:户口对口——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口一致且在辖区内;2:房产对口——房产证或房管证所属父女母且在辖区内;3:居住地对口——实际居住地在辖区内(有些学校会查看水电气缴费或者上门家纺访)。
重庆小学三对口父母必须是户主吗希望能解答下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九条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的“三对口”原则。
即学龄前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三对口” 1:户口对口——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口一致且在辖区内;2:房产对口——房产证或房管证所属父女母且在辖区内;3:居住地对口——实际居住地在辖区内(有些学校会查看水电气缴费或者上门家纺访)。
重庆小学三对口中,父母的户口与孩子的户口一致,户主可以不是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