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指标增长率=(本期实际完成-同期实际完成)/|同期实际完成|×100%。
如某企业今年上半年实现利润50万元,去年同期为-34万元,则利润增长率=50-(-34)/|-34|×100%=247.1%,表明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实现利润增长了2.47倍。这种计算方法的理论依据是,将本期与同期实际完成分成正负向趋近于0两部分考虑,当本期实际完成等于0时,同期为正值则表示实现利润(或其他统计指标)百分之百地下降,未能取得任何经济效益,此时的增长率为-100%;同期为负值则表示实现利润百分之百地增长、全面扭亏,此时的增长率为100%。再加上逆向变化的数值,所以在本期与同期实际完成互为正负值的情况下,不管是正增长还是负增长,其增长率均超过100%。 上面所述方法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当基期和报告期数字相差悬殊,计算增长率数值很大时(比如:800%,1000%等),用文字或用增长、降低的倍数来说明比较好。另外还要考虑实际情况及计算代表的意义。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