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一、学校自然情况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5.4万平方米(约合1730.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1平方米;生师比17.9:1;专任教师106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2.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24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4308.2元;纸质图书133.3万册,生均62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本科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