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
校团委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重大工作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明确1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必须加强院校两级学生会的工作联动,院学生会应该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级学生会的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校院两级学生会要善于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