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大亚湾招生对象及条件(一)大亚湾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其父母(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为大亚湾区户籍。
2.其父母为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户籍,在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个月(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起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下同);或在惠州市参加社会保险满一个月并持有大亚湾区房产。
3.其父母为惠州市以外户籍,在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个月并持有惠州市有效居住证;或在惠州市参加社会保险满一个月,并持大亚湾区有效居住证件和大亚湾区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