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其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具体如下:1、门诊统筹乡、村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65%、75%;
2、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其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是不设有起付线标准的;
3、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75%-80%;
4、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60%;
5、在省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儿童白学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食道癌、结肠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