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具有方向性和顺序性正常情况下,儿童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方向性和顺序性,既不能逾越,也不会逆向发展,按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顺序进行。
如个体动作的发展,遵循自上而下、由躯体中心向外围、从粗动作到细动作的发展规律,这些规律可概括为动作发展的头尾律、远近律和大小律,体现在每个儿童身上。
2.发展具有连续性和阶段性和其他事物一样,儿童心理的发展也是一个不断的矛盾运动过程,是一个不断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儿童心理发展的连续性表现在:先前的较低级的发展是后来较高级的发展的前提。儿童心理时刻都在发生量的变化,随着量变的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发生“质变”,从而使儿童心理发展呈现出“阶段性”。
3.发展具有不平衡性人的发展不是等速的,学前期和青春期是发展的两大加速期。在学前期的不同时间内,儿童的发展速度也不同。儿童年龄越小,发展的速度就越快,这是学前期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关键期和危机期就是发展不平衡的表现。
4.个别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