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0000元,学校助学金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正常学制内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管理办法按照学校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研究生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金,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生活有困难或者研究生本人发生突发重病等情况。对于研究生一般困难补助给予500-1500元,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给予困难补助标准为2000-5000元,特殊情况下给予困难补助10000元。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由研究生院(部)视实际情况发放。鼓励各培养单位和导师对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