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一)文科:本科第一批551分;本科第二批500分;本科第三批476分。
(二)理科:本科第一批540分;本科第二批475分;本科第三批446分。
二、高职(专科)所有考生均可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确定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的参考线为文科200分、理科180分。省招考委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7月中旬确定并公布专科提前批相关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8月初划定并公布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职教师资班及高职班对口招生(一)职教师资班(本科)对口招生农林牧渔类 555分; 财经商贸类 613分;信息技术一类 570分; 信息技术二类 538分;加工制造类 547分; 旅游服务一类 556分。(二)高职班(专科)对口招生农林牧渔类 498分; 土木水利类 247分;财经商贸类 460分; 信息技术一类 470分;信息技术二类 367分; 加工制造类 328分;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274分;旅游服务一类 448分;旅游服务二类 380分; 轻纺食品类 345分;医药卫生一类 274分; 医药卫生三类 297分;材料类 18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