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报名原则:
1. 大一转专业学生:按类招生的学生只能申请本大类外的专业,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可以申请所有专业;大一学生获得学分数不少于学生所在专业一年级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80%,成绩排名在所在类内或专业排名的50%,同时达到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
2. 大二学生获得学分数应达到学生所在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毕业总学分数要求的40%(五年制按毕业总要求学分的32%),学生排名在所在专业排名前50%,同时达到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
3. 原专业学院认定学习上确有特殊困难者,可由转入学院根据院系转专业考核要求审核;
4. 对拟转入的专业有特殊兴趣和才能的学生;
5. 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前,应仔细咨询相关院系的专业考核选拔规则、以及对于申请者已修课程和成绩等方面的要求,慎重申请;
6.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提出转专业申请,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
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学生在本学年的转专业申请。
7.大类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表时由分流后的学院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