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学乘法中负负得正的原因解释有: 1、美国数学史家和数学教育家M·克莱因通过负债模型解决了“两负数相乘得正”的问题: 一人每天欠债5元,给定日期(0元)3天后欠债15元。
如果将5元的宅记作-5,那么“每天欠债5元、欠债3天”可以用数学来表达:3×(-5)=-15。 同样一人每天欠债5元,那么给定日期(0元)3天前,他的财产比给定日期的财产多15元。如果我们用-3表示3天前,用-5表示每天欠债,那么3天前他的经济情况课表示为(-3)×(-5)=15。 2、相反数模型 5×3=5+5+5=15,(-5)×3=(-5)+(-5)+(-5)=-15, 所以,把一个因数换成他的相反数,所得的积就是原来的积的相反数,故(-5)×(-3)=15。 3、苏联著名数学家盖尔范德(I.Gelfand, 1913~2009)则作了另一种解释: 3×5=15:得到5美元3次,即得到15美元; 3×(-5)=-15:付5美元罚金3次,即付罚金15美元; (-3)×5=-15:没有得到5美元3次,即没有得到15美元; (-3)×(-5)=+15:未付5美元罚金3次,即得到15美元。 上述内容参考《数学阅读精粹(第一册)》,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出版;2016年6月。原载于《数学文化透视》,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