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省的要求13个科目“全科开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的要求,广州市采用最少的“4+4”模式作为录取计分科目。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增加了历史科目。其他科目为录取参考科目。
2、按照文理兼顾的原则,对录取计分科目的分值进行了调整。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调整至各120分;体育与健康分值提高到70分。录取计分科目总分仍保持810分。
3、道德与法治实行闭卷考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