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同一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就读(同一学生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
①户口簿;②不动产权证明。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
①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市区(指芗城区、龙文区,下同)无房产,且租住市管公房住宅或单位未房改住宅,家长须提供:
①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市管公房租赁合同;③“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可委托学校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