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简称政区,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
按照《宪法》规定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县、乡三级,现行的行政区划实行如下原则: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4、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5、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6、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即省级、地级、县级、乡级、村级、组级,其中省、县、乡三级为基本行政区。注:
1. 自治州:自治州是介于与省级和县级行政区之间的一级民族自治地方。
2.地级:地级市是介于省级和县级行政区之间的一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