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籍需要什么⼿续怎么办理转学籍需要的⼿续:户⼝簿;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政部门签字盖章);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部门及普通⾼中的录取签章);⾼中学⽣档案;会考考籍证明。
转学籍怎么办理学⽣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应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转接学籍,实现“⼈籍⼀致”;原来没有学籍的,应为学⽣新建学籍并通过查重程序。如果遇到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故障等特殊情况,学校可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等业务,线下流程完成后,即可作为拥有连续学籍的计算时点,学⽣即应视为在校⽣,享受在校⽣待遇(如参加地⽅教育⾏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考试及各种活动),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学籍档案转接,最终以学籍系统记录的信息为准。转学籍的流程1、学⽣⽗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向转⼊学校或转⼊地教育⾏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省中⼩学⽣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①收到申请的转⼊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②收到申请的转⼊地教育⾏政部门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核办,同意接收的要确定转⼊学校并将有关材料转⾄转⼊学校;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转⼊学校学籍主管教育⾏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名单发送⾄转出学校核办。
3、转出学校同意后,报其学籍主管教育⾏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转⼊学校获得其他三⽅同意信息后,通知学⽣报到⼊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学籍电⼦档案(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5、学⽣转学后,转⼊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含电⼦档案和纸质档案)为基础为学⽣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档案备份。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式,将学⽣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保留纸质档案复印件,并通知转⼊学校。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转出学校和双⽅学校学籍主管教育⾏政部门⾃接到学⽣转学申请之⽇起应分别在10个⼯作⽇内完成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