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引进的高薪酬类紧缺人才:我市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工作的年薪25万元以上的人才(25-50万年薪人才应在50周岁以内)。
2、新引进的高学历类紧缺人才:45周岁以内,我市企业新引进(含驻常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
3、新引进的重点企业推荐类紧缺人才:由重点企业推荐的新引进(含驻常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工作的人才,每家企业每年度2人。重点企业为常州市区上一年度上缴增值税加企业所得税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或首次列为常州市重点项目(产业类项目)后不超过5年的新设企业(从2018年的项目开始)。资助政策1、购房补贴:人才在与企业签订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2年内购买位于常州市区80平方米以上自住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购房补贴。高薪酬类紧缺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享受10万元购房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重点企业推荐类紧缺人才享受5万元购房补助。
2、引才资助:引进高薪酬类紧缺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才的企业享受引才资助。引才资助分3年等额拨付。对引进年薪25万元(含)至50万元的高薪酬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才的企业,每引进一位给予6万元引才资助;对引进年薪5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高薪酬人才的企业,每引进一位给予15万元引才资助;对引进年薪100万元(含)以上的高薪酬人才的企业,每引进一位给予30万元引才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