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品质与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50%(含50%)以内,可以申请转入学院内任意专业。
(二)学习态度端正,无旷课、旷考等不良记录,但确因特殊原因学习困难,学业已呈红色预警,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可以申请从理工科类专业和文理兼收类专业转入仅在文科招生的专业。(三)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特长和志向的学生,并在学校认可的省级及以上竞赛(B类及以上)中获奖,或有相关专业的成果、证书等能充分说明专长的材料,可以申请转入学院相关专业。(四)经学院批准休学创业或入伍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继续学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转入学院内任意专业。(五)因学院专业调整或停办,保留入学资格并重新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或学籍异动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申请者转入相近专业。如果所欠学分与转入专业同年级的培养方案应修学分差距达到编级条件(大一学年必修课累计欠24学分、大二学年必修课累计欠30学分),将编入该专业低一年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