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困难档次设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档。依据学生描述并书面承诺属实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类型和相关佐证材料,以及由上海高校资助系统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打分情况,综合考虑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水平和班级民主评议情况,进行认定。学校参照上海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学校收费标准,每学年开学前设定家庭人均年收入参考线。三档的认定标准分别为:1)特别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参考线,并且具有以下情况之一:孤儿、烈士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子女、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残疾,父母因患病、伤残或年迈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家中有2个或以上子女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全日制教育,近两年内家庭遭受较大自然灾害或家庭变故,近两年内家庭主要成员医疗支出较大。如果家庭因遭遇突发自然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病需承担高额医药费导致入不敷出的,认定时,视具体情况年收入可适当放宽。
2)比较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参考线,但不具备特别困难所列的情况。
3)一般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参考线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