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依法依规建立一套可追溯,可量化的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机制。
不能简单的以多少业主满意与否为考核机制。因为很多业主都不了解物业的职责范围和法规规范是什么。例如把开发商遗留质量问题,设备设施不完善问题赖在物业头上就不满意:例如很多问题需要外在配合才能做到的但外在不配合根本无法做到也赖在物业不作为而不满意,这都是不公平的体现。这样以业主是否满意为考核标准,既不公正,也不科学。物业管理做好做细是个很复杂的系统工作,绝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考核是必须的,但必须公正、透明,可量化、可追溯、可监督、可评议才行。否则谈不上怎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