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专业级差根据学院招生简章内容:严格执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计专业级差),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信息中已显示了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信息中没有显示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