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的授予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律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毕业时所注册专业教学计划(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本科生可获得学士学位。关于本科学生在宁波大学的毕业时间:宁波大学毕业审核一共有四次,分别是6月、7月、10月和来年3月,我院学生6-10月都是正常的毕业时间,其中大四学年出国的同学根据法国毕业答辩时间的早晚一般是在7月或者10月进行毕业审核,预计7月底和10月底拿到宁波大学的毕业学位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