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章程》和《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院士候选人产生办法》的规定,每位院士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方为有效。
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不接受社会推荐或单位推荐。中国籍的院士候选人的选举程序与中国籍院士相同。要求“候选人在相应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其科技成就应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 注重选拔在科技第一线的优秀较年轻的科学家或技术专家;为突出学科交叉的综合优势,也要积极慎重推举高水平的科技型企业家与学者型管理专家。”在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秘书处办公室在7月初将整理好的候选人申报材料汇总;7-8月召开学部和大学科分片会议评议,9月初主席团确认复选候选人后,在欧亚科学院网站进行候选人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对候选人有异议,由相关学部和提名人负责核实。10月份将复选候选人材料发给全体院士,11月院士大会全体院士投票选举正式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