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任教。
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国家在入编入岗、工资发放、待遇落实等方面完善保障体制机制,确保公费师范生顺利就业、安心从教。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加强公费师范生新入职培训、岗位胜任能力培训,持续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各地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优惠政策,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