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将团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2.升学的由转入学校团组织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将新入学学生团组织关系转入。(含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大学升研究生等)3.毕业后参军入伍的或到涉密单位工作的请及时向学校团组织报告,由学校团组织统一办理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或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