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积分累计政策是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驾驶证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记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并重新考试。如果重新考试未通过,将会被吊销驾驶证。如果持有人在一年内未记满12分,则全部积分清零。累计积分期限为12个月,从记分之日起计算。如果持有人再次记满12分,则将被吊销驾驶证。因此,驾照积分制度是为了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驾照积分累计政策何时开始的,麻烦给回复
驾照积分累计政策是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驾驶证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记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并重新考试。如果重新考试未通过,将会被吊销驾驶证。如果持有人在一年内未记满12分,则全部积分清零。累计积分期限为12个月,从记分之日起计算。如果持有人再次记满12分,则将被吊销驾驶证。因此,驾照积分制度是为了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驾驶证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那么11月4日是一个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3日为一个记分周期;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以此类推,如果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