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起止时间主要有两种分法,分别是财年和自然年度。
自然年度也称会计年度,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核算经营成果的时间界限。在中国,《会计法》第十一条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财年,也就是财经年度。是指一个国家以法律规定为总结财政收支和预算执行过程的年度起讫时间。一般分为历年制和跨年制两种。历年制:是指财政年度的起止期与年历始末相同,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使用历年制有中国、德国、法国、波兰、匈牙利、朝鲜、南斯拉夫等。跨年制:是指财政年度起止期与年历始末不相同,如英国、日本、加拿大、印度、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是自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瑞典、埃及、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苏丹等国家是自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总之,在中国,自然年度、财经年度的起止时间均为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