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三定是指定点,定值,定直线。
定点在定点中分为直线与圆:
1. 直线什么都不知道 设斜截式找出斜与截的关系 转化为点斜式。
2。知道直线方程 引入参数一化简成关于参变量的关系式,另参变量系数为0求点 消参法。
3. 知道圆方程 引入参数—化简成关于参变量的关系式 消参法,另参变量系数为0。
4.求点变量 选择适当的动点坐标或动线中系数为变量。定值定值函数 把要证明为定值的量表示成上述变量的函数,把得到的函数化简,消去变量得到定值。定直线根据题意列式,算出某点的横坐标或纵坐标为一个常数,从而求出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