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扎特的主要创作领域是歌剧。
他一生的36年中,有25年在从事歌剧创作,共写了20余部。其中《费加罗的婚姻》、《唐璜》和《魔笛》最具代表性莫扎特一共写了约50部交响曲,其中41部有编号,并象其他器乐作品一样可以分为若干组。是除歌剧以外,莫扎特在音乐创作上贡献最为突出的体裁之一。他一生写了50余部各种独奏乐器与乐队的协奏曲。这些作品在巴罗克协奏曲的基础上,确立了18世纪古典主义协奏曲的结构原则:3个乐章对比并置的套曲结构(第1乐章奏鸣曲式,第2乐章是类似咏叹调式的抒情乐章,第3乐章具有舞蹈性或通俗性格);双呈示部,独奏乐器有技巧性的华彩段等。同时加强了独奏乐器的地位,强调了它不同于协奏乐队的音乐性格。由于莫扎特的这些成就,使协奏曲不再片面表现技巧,而使之具有与交响曲同样深刻的意义。莫扎特成为近代协奏曲形式的创始人。莫扎特写了17部钢琴奏鸣曲、6部小提琴奏鸣曲和35部钢琴小提琴奏鸣曲等,对古典奏鸣曲套曲的发展有一定的贡献,确立了维也纳古典乐派3个乐章的奏鸣曲套曲形式除上述各种体裁外,莫扎特还写了大量的嬉游曲小夜曲、舞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