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在达到教育部返校3条“硬性标准”前提下,按照《关于合肥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执行,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一年级、高二年级9月1日(周三)正式上课;高三年级(含高复班)8月25日(周三)正式上课;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限周一至周五规定时间),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各校要综合考虑规模、寄宿、学段、周边交通环境等因素,8月30日、31日安排各年级(高三除外)按照“错学段(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等)、错时、错峰报到。学校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于8月20日后组织教师参加校本培训、集体备课等开学准备工作;8月25日后组织高中学生军训(须按规定报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办公室同意)。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省市最新部署,及时调整防控要求和教育教学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