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教育目标相一致的原则。
幼儿园教育目标是使幼儿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因此,在环境创设时要目标明确,与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相一致。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促进全面发展,那么在环境创设上对体、智、德、美几个方面,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就不能重此轻彼。凡是孩子发展、教育目标所设计的领域,就应有相应的环境布置。另外,要根据学期计划和月计划、周计划的不同,设计与之相适应的环境,形成系统的、系列的环境布置,促进教育目标的完成。(二)与幼儿发展相适宜的原则。不同年龄阶段,幼儿身心发展存在着年龄差异。环境创设必须适应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通过不同层次的环境和不同的材料来达到教育目的。即使是同一年龄段的幼儿,在感觉、兴趣、能力等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教师要注意到这些差异,适应这种差异。好奇、探究是幼儿的天性,如果环境布置总是一成不变,不仅不能给孩子以新鲜感,久而久之也会使孩子的主动性、积极性随之下降。因此,创设新鲜的、动态的环境是幼儿教育的艺术之一。(三)教师与幼儿共同参与的原则。幼儿园环境的教育性不仅蕴含在环境之中,而且蕴含在环境创设的过程之中。 陈鹤琴先生指出:“通过儿童的思想和双手布置的环境,可使他对环境中的事物更加了解,也更加爱护。”环境创设特别是室内环境创设,应充分让孩子参与,征求孩子的意见。让孩子参与设计、提供材料与作品、参与布置,然后利用环境进行幼儿的主动活动。虽然孩子参与环境创设比教师本人独立完成费时费力,但就其教育效果来说,更能够提高孩子的兴趣和创造性,增强其责任感和成就感,也有助于对幼儿进行爱惜劳动成果的教育。